| 高标准 严要求 开展牲畜屠宰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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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8 14:02 文章来源:福泉市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高标准 严要求
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开展牲畜屠宰管理工作
——12月25日在全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福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远卓)
同志们:
2007年,福泉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市场销售疲软的情况下,仍取得了全州最好的成绩,让市政府感到无比欣慰。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各基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向大家表示感谢,您们辛苦了。
刚才,经贸局泉明局长和畜牧局韦冲局长对部门2007年开展牲畜定点屠宰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08年牲畜定点屠宰和集中进点屠宰工作作了安排,要求都很到位,措施也很得力。下面,针对省、州工作要求和我市生猪定点(进点)屠宰工作实际,为圆满完成2008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会议安排,我再对开展牲畜定点(进点)屠宰工作提几点要求和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乡镇生猪定点(进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意义
生猪肉品是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生猪定点(进点)屠宰管理是一项关系到养殖业健康发展、控制人畜疫病传播、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情,意义十分重大。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来,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为目的的生猪屠宰管理正式纳入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开展好牲畜定点(进点)屠宰工作。
二、明确推进乡镇生猪定点(进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今年,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城区定点屠宰率要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必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进点屠宰率要达到95%(是指乡镇政府所在地辖域区内销售的猪肉95%来自定点屠宰场或集中屠宰点)。为实现这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加速建立健全乡镇生猪定点(进点)屠宰工作的运行机制。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市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实现我省乡镇生猪屠宰率95%专项整治目标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成立生猪定进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生猪进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和屠宰执法队伍。从现在各乡镇上报的情况来看,都按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执法队伍,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又没有进点屠宰工作经验。因此,各具体业务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乡镇进点屠宰工作的指导,确保各乡镇领导小组和执法队伍尽快运行,以确保进点屠宰工作目标的尽快实现。
2、尽快完善乡镇定点(进点)屠宰的监管政策与服务。乡镇定点屠场(厂)的设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设置规划。不得在市场、饮用水源上游建设进点点屠宰场(厂)。(2)场地设施规模大小要与当地屠宰量相适应,避免因投资过大,造成经营困难,影响投资人效益或出现难以为继的现象。(3)屠宰技术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4)有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验制度、检验设备和消毒设施。(5)各乡镇建设屠宰场应尽可能为其降低成本,在土地使用价格、建设配套等方面费用的收取上尽可能给予优惠,
3、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形成合理屠宰工作机制。原则上每个乡镇在政府所在地设一个屠宰场。除原有的7个定点屠宰场外,在条件较好的乡镇实行进点屠宰;条件差的乡镇可以试行“屠工制度”,对经过培训后具备自检肉品质量能力,承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屠工可以到生猪养殖户家中屠宰;城市周边交通条件较好的乡镇,可由定点屠宰场实行配送(目前,市经贸局已将金山屠宰场改造列入2008年计划,如得到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的支持,实现金山屠宰场的改造,马场坪和龙昌将实现配送)。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进点屠宰也不是一成不变,通过开展进点屠宰工作,取得实效,达到一定屠宰量的乡镇,必须建设规模适中、投入适当的定点屠宰场。
三、明确推进生猪定点(进点)屠宰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生猪定点(进点)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1、要强化部门配合。推进乡镇定点(进点)屠宰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不搞地方保护,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围绕工作目标,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搞好联合执法。市经贸局(屠宰办)负责市域范围内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对机关、学校、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和生产用肉单位的肉品安全监督工作,确保上述单位的生猪产品是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放心肉” ,并依法查处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市工商局负责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市畜牧局负责市域范围内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机关、学校、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的肉品卫生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公安部门要大力支持推进乡镇定点(进点)屠宰,对暴力抗法、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生猪产品经营环节的税务征收监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定点屠宰管理经费落实、安排、使用等监管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要
2、要规范收费行为。乡镇屠宰场的税费收取,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物价部门的标准执行,严格杜绝对乡镇定点屠宰场乱收费。所有税费实行“一票制”统一收取,由乡镇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逐月上缴,一月一结。实行税费公开,定期将税费征收情况通报各工作部门并作公示,确保收费征收的高度透明。
3、要抢抓时间进度。国务院规定,全国统一在年底全部实现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我市工作进度明显滞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务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按照市里要求,做好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尽快实现进点屠宰目标。
4、明确定点(进点)屠宰场(点)职责。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一定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签订责任状、实行社会承诺等方式。确保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进场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得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
5、要注重工作制度的落实。2007年市经贸局在加强定点屠宰管理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报告制度、病害猪召回制度、台账制度等屠宰管理制度,对开展定点屠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效果。2008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一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出实招,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真正落实。
同志们,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是市政府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我们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超常的举措,将这件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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