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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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3 10:23 文章来源:福泉市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福泉市经济贸易局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迎接奥运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氛围。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10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
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努力实现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围绕全市工业经济中心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全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继续深入开展全市经贸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坚决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控制在11人以内,确保工业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督查内容和督查重点
(一)督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2、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完善;
3、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持证上岗。
(二)督查范围
1、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超市督查面不低于企业总数的1/3;
2、所辖重点工业企业;
2、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企业;
3、易燃易爆品生产使用企业。
四、各阶段工作及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5日至5月31日):隐患排查阶段。本阶段将对照行动要求认真对所辖经贸系统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本根据排查的隐患填写《安全生产百日督察行动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备案表》,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隐患治理整改阶段。本阶段市经贸局将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督查,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预案五落实,保证企业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隐患治理排除验收阶段。本阶段市经贸局将根据第一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各企业隐患治理和排除情况,查看安全隐患是否真正排除,是否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要求。
第四阶段(8月底前):迎检阶段。本阶段将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本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迎接省、州、市督察组督察。
五、组织领导
根据省、州、市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福泉市经济贸易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泉明
副组长:代 铨
成 员:闫政能 向文丽 吴治卫 李木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技术进步科,办公室主任由技术进步科科长向文丽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资料收集,组织督察等工作。联系电话:0854-2222751,0854-2222380。
六、工作措施
1、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企业规范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及安全事故防范应急预案。
2、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督查第一项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将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工业企业,并与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协调市内企业按行业建立安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能力。督促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并定时组织演练,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岗位的资格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6、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继续深化对液氯、液氨、硫酸、黄磷、液化气体和剧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把市场准入关。
7、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如黄磷、硫酸生产经营企业、拦渣坎及尾矿库、液化气、加油各站点等)的监控防范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加强对我市超市、酒类、成品油市场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9、与市安监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防、控、查联动机制。协同市安监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0、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福泉市经济贸易局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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